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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追求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解决伴随的城市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尤其是中国最困惑的抉择。本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了从生态城市的全新角度研究城市最优规模的科学方法,建立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的求解模型,分析和评判城市规模现状的合理与否,进一步指导城市的科学发展,并以青岛市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 希望本书能够打开一个研究城市规模的全新视角,让我们一起为城市的未来发展共同思考。 引言 目前,中国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这意味着城市人口规模快速提高、城市空间规模大幅度扩张。城市规模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则产生了土地紧张、住房拥挤、交通堵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城市问题。如何求出城市的最优规模,既保证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又不出现种种城市病,如何使城市达到最优规模,是21世纪我国城镇化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生态城市的角度研究城市规模,借鉴城市生态学、城市经济学以及相关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以系统论为基础解释方法,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归纳总结与演绎推理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以城市化为背景,建构基于生态城市理论分析的城市最优规模的研究框架。 通过对研究背景和生态城市理论及实践发展现状的分析,获得影响城市最优规模机理和规律的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提出从生态城市的角度研究城市最优规模的科学方法,建立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的求解模型,分析和评判城市规模现状的合理与否,进一步指导城市的发展。本书的研究成果对城市规模的引导和控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城市决策者提供一个科学依据。 本书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城市最优规模的理论研究和实证过程,揭示了传统研究方法的弊端:仅研究城市内部要素,没有考虑城市外部环境对城市最优规模的影响。从生态城市的角度,将城市看做一个生态系统,对城市最优规模进行分析;认为城市最优规模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城市系统内部变量,也决定于城市在城市网络体系中的位置以及在城市网络体系中承担的功能,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研究引言其次,运用生态城市理论,从城市生态系统角度对城市最优规模进行分析。在对影响城市最优规模要素分析的基础上,理清基于生态系统分析的城市最优规模思路:城市最优规模同时受城市系统内部要素和系统外部环境的影响。 再次,通过对城市系统内部组分、系统外部环境以及生态系统整体的分析,分别构建基于城市系统内部、系统外部环境的城市最优规模数学模型。同时,综合考虑城市系统内部与外部环境,整合基于生态城市整体分析的最优规模数学模型。基于所创建数学模型在实证研究中的应用,以综合性、代表性、层次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构建影响城市规模的系统内部结构和系统外部环境的指标体系,并运用特尔斐法和语义变量分析法对指标进行赋权处理。 最后,以青岛市为例,对城市的最优规模进行实证研究。根据建立的数学模型,应用EViews软件,通过对相关数据(基于城市系统内部分析的模型采用1988—2012年数据,基于城市系统外部环境和生态系统整体分析的模型采用1998—2012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分别得出了不同角度下青岛市的最优城市规模和适度城市规模,并且根据青岛市城市规模发展现状提出今后的发展对策。 希望本书能为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业师生以及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了解和研究城市规模打开一个新的视角,为中国城市化建设提供有益的指导。 目录 第一章绪论1 第一节研究背景1 第二节研究目的和意义7 第三节研究框架和思路9 第二章城市最优规模:概念、方法、理论14 第一节城市最优规模的内涵14 第二节城市最优规模理论研究18 第三节城市最优规模研究方法25 小结29 第三章生态城市理论研究30 第一节生态城市的内涵30 第二节生态城市——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33 第三节生态城市理论研究综述39 第四节生态城市的发展历程42 小结47 第四章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理论48 第一节城市最优规模的影响因素48 第二节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理论52 第三节基于生态系统内部组分的城市最优规模理论54 第四节基于生态系统外部环境的城市最优规模理论60 小结71 第五章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理论模型构建72 第一节研究思路72 第二节研究方法73 第三节基于系统内部的城市最优规模模型76 第四节基于系统外部环境的城市最优规模模型81 第五节基于生态城市整体的城市最优规模模型90 小结90 第六章基于生态城市的城市最优规模实证研究——青岛市92 第一节青岛市概况92 第二节研究意义94 第三节基于城市系统内部的青岛市城市最优规模96 第四节基于系统外部环境的青岛市城市最优规模104 第五节基于生态城市整体的青岛市城市最优规模114 第六节三种模型比较116 第七节青岛市未来发展对策117 小结120 结语121 参考文献125 后记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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